前面的研究,對勞動產品、利率和工資都用字母公式表示。字母代表任何數值,所以以字母表示的公式具有普遍意義。
在具體場合,字母則有一定的數值,如果公式正確不誤,那么以數字表示的結果也必然符合規律性。
在下面關于工資和地租關系的研究中(這兩者正是本卷第二部分的研究對象),在具體場合我們當將a、p、q、y和z化成數字進行敘述。
然而,這些數字不允許任意假定,而必須取自實際,因為實際是正確與否的試金石。
因其他資料缺乏,我只能介紹取自特洛田莊的數值,并把有關情況的計算附于書末。
雇工需要多少收入才能過適度的、不覺匱乏的生活,這個問題在當前至關重要,現在我把1833至1847年14年中特洛田莊雇工一戶關于生活費用和收入的計算陳列于下面附錄一中,供探討之用。
凡是能知道什么是工人權利的人,他就負有道德上的責任盡力去實現工人的權利。
二十多年來我一直懷有熱忱的愿望,想把我的田莊收入的一部分作為津貼分給我的雇工,但是這項津貼不能由他們任意支配,我用以為他們積聚一筆資本。
當時實現我的愿望有兩點障礙,即
1. 對我的家庭的責任,
2. 擔心實行這樣的措施以后可能引起鄰近田莊工人的不滿和騷擾。
但是,當我覺得第一個障礙不成問題,并在1848年春天由于國民的暴力運動幾乎所有的田莊都對工人作了重大讓步之后,我便不再有任何顧慮去實現我的宿愿。
有關這一情況的規定,詳見附錄二。
在實行這種措施時首先必須注意最終的結果。
現在舉一例子可以進一步說明這個問題。
田莊主擔負每戶雇工的醫藥費每年平均為新幣3塔勒。
如果與雇工協議,田莊主每年給雇工3塔勒,以雇工得病時自理醫藥費為條件,那么田莊主的支出沒有任何增減。但是,雇工家庭的境況和幸福卻有很大變化。如果一個工人患長期重病,需要負擔大筆醫療費,那么他就很難再盡自己養家的義務了。
工人所得的醫療津貼,通常不貯存備用,而是將它花掉,但日后遇到急難,他就會束手無策。
凡是在歷來工資能滿足工人實際需要和正當愿望的地方,繼續提高雇工工資以為津貼,也能獲得類似的后果。雇工的享受品與他們的必需品很相近,幾乎難以劃分界限,因此人們不能期望他們能夠犧牲眼前的享受以備將來的急需,這一點甚至富人也辦不到。工人在大多數情況下會耗盡所增加的收入,不為晚年儲蓄,但是工人已習慣于較多的、而以后又不能滿足的需要,一旦老年貧困,則更覺痛苦。
增加工資而不附加任何條件,并不能調解雇主和工人之間的利益對立,我們社會狀況的這種根本弊病依然十分嚴重,采取這種措施,情況將更糟。